陳*祥(35058219******3278):
我中心于2025年10月9日作出《退回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催告書》。根據文書送達相關規定,在不具備留置送達的情況下,采取郵寄送達等方式均無法成功送達,現依法公告送達,內容如下:
我單位于2025年4月7日向您送達了《責令退回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決定書》,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會保險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內既未申請行政復議,也未提起行政訴訟,又未履行我單位作出的行政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我單位現依法向您催告,請您在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日內退回多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共計人民幣2064元,大寫:貳仟零陸拾肆元整。
如對履行該義務有異議的,請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3日內向我單位提出陳述和申辯。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義務的,我單位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賬戶名稱:晉江市社會保險中心
銀行賬號:1408012129601322959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江分行
附言:(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人:風險防控科 電話:0595-85605079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址:晉江市晉興成發大廈333號晉江市政務服務中心人社窗口。
本告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視為送達。
晉江市社會保險中心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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