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春秋】臺灣巨富蔡萬春傳奇(4)
民國五十年代,臺灣銀行業號稱金飯碗。銀行的經理人員及放款主管干部接受客戶饋贈邀宴,都是司空見慣。蔡萬春主持十信,則嚴格禁止員工接受客戶招待,一發現就免職。他非但禁止員工受招待,也禁止員工向上司送禮,并且以身作則。每到年節,他就派總務人員去他家駐守,凡有員工到董事長家送禮的,一概擋駕。他對員工的儀容與準時上班也是非常注重的。他認為以整齊清潔的服裝面對客人,是一種禮貌,也是對客戶的尊重。在上班時間中打毛線、看報紙是絕對不許可的。而為了要求職工準時上班,他更率先垂范。每天八點半他就已坐在辦公室里了。董事長都來那么早,誰還敢遲到呢?蔡萬春一向主張年終獎金要早早發放。但有一年過了尾牙(農歷十二月十六),年終獎金還沒有動靜。蔡萬春叫來會計主任一問,會計主任趕快表功說:“報告董事長,我們今年獎金總額有一億幾千萬。我們如果晚發放半個月,公司可以多賺五十多萬利息哩。”蔡萬春臉一沉,非常不悅地說:“你真是飽漢不知餓漢饑。你知道多少員工口袋里空空的,家里就等著他的年終獎金去蒸年糕、買雞鴨嗎?我不要多賺那五十多萬利息,你今晚就是要加班到三更半夜我也不管,明天一早你非得把獎金發放出去不可。”這位原想邀功的主任沒有想到碰得鼻青臉腫,自認倒霉不已。而這也是國泰企業總在尾牙前就發放獎金的由來。還有一次也是為年終獎金的事使蔡萬春大發脾氣。保險業務在開頭幾年是很難經營的,所以業績目標總難于達到。在國泰人壽開業后的第三年,年終計算業績勉勉強強完成目標。蔡萬春為了慰勞員工的辛勞,并且鼓舞更高昂的工作士氣,下令給全體員工加發一個月薪水。沒想到一位高級干部立即建議蔡萬春取消前令,因為根據成本計算,這一個月獎金加發不得。再說這也影響股東權益。蔡萬春說:“股東的資本只是種子,但只有員工的辛苦播種才會有豐收。我認為員工的權益應該優先于股東權益。獎金還是照發。”然而這位高級干部并不死心,力勸他取消此議,蔡萬春被他纏得很不耐煩,拍著桌子問他:“到底是你當董事長還是我當董事長?”這加發的獎金終因一怒而定案。事后這消息傳了出來,全體員工知道了。大家私下自約:“明年一定要以更好的業績來替董事長爭個大面子。”果然第二年的業績竟然完成目標的150%。這就是蔡萬春的經營魅力。獎賞鼓勵重于處罰責備。他常強調一個企業經營者應該具備肚量、膽量、力量三個條件。以此印證蔡萬春的行事作風,也確是如此的。
(來源:晉江史志2008.1)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