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911-1110-2021-00016
- 發布機構:qz06911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0
晉江市內坑鎮人民政府關于
印發《內坑鎮2021年汛期地質災害
防御群眾轉移預案》的通知
各村委會、各工作點、鎮機關各科室:
現將《內坑鎮2021年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預案要求,抓好貫徹執行。
晉江市內坑鎮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內坑鎮2021年汛期地質災害防御
群眾轉移預案
為快速、及時、妥善處理柑市村等4處地質災害點及潛在地質安全隱患點可能造成的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進一步提高我鎮防災減災能力,根據《福建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閩政〔2011〕8號)及《晉江市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保障
(一)應急領導組
組 長:林燦煌(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王寧強(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柑市工作點下點領導)
陳寶佳(鎮黨委秘書)
李進益(鎮黨委委員、內坑派出所所長)
莊添生(鎮人大副主席、天亮工作點下點領導)
張輝永(鎮政府副鎮長)
許天增(鎮政府副鎮長、葛洲工作點下點領導)
洪福祿(鎮政府副鎮長<科技>、黎山工作點下點領導)
王說佳(內坑司法所所長<副科>、洪山工作點下點領導)
許清楷(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任、內坑工作點下點領導)
李永培(鎮二級主任科員、蓮山工作點下點領導)
成 員:許黎星(鎮黨政辦主任)
陳長伴 (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副主任、總工會常務副主席、天亮工作點點長)
許文憑(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副主任、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勞動與社會保障科科長、黎山工作點點長)
孫永建(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副主任、洪山工作點點長)
顏永勁(鎮社會事務辦公室(三)負責人、蓮山工作點點長)
黃培育(鎮社會事務辦公室職員、內坑工作點點長)
張加靈(鎮綜合執法隊副隊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內坑中隊中隊長)
邱建軍(鎮人大主席團秘書、葛洲工作點點長)
柯明炬(內坑司法所副所長、柑市工作點點長)
林 林(內坑國土所所長)
張家榮(內坑衛生院副院長)
朱躍聰(內坑專職消防隊隊長)
林燕軍(柑市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
林文托(黃塘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
曾鴻日(東宅村黨支部書記)
曾建龍(東宅村委會主任)
(二)應急值班室
鎮政府值班電話:88386930
柑市村值班電話:88386603
黃塘村值班電話:88390110
東宅村值班電話:88395622
汛期期間,應急領導組人員手機24小時開機,應急行動時,值班室安排專人值班,確保通訊聯系暢通。
二、突發事件預防與群眾自救
(一)遇臺風、強降雨等惡劣天氣時,加強對各地質災害點(隱患點)及潛在地質安全隱患點的巡查、監測,當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達2級時應及時轉移地質災害點(隱患點)受威脅人員,當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達1級時應及時轉移潛在地質安全隱患點受威脅人員。
(二)通過墻報、宣傳材料、標語等宣傳陣地,向群眾宣傳普及預防災害及抗災應急知識,提高公眾突發事件自救能力。
(三)向地質災害點(隱患點)及潛在地質安全隱患點的受威脅人員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
三、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一)發生突發事件后,相關村應在第一時間向鎮應急值班室報告突發事件信息。
(二)應急值班室在接報后15分鐘內向鎮應急領導組報告突發事件信息。
(三)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或損失簡要情況。
四、地質災害點分布
1.柑市村疏解公路邊不穩定斜坡區域(潛在地質災害隱患點):
(1)林榮盒,三層框架結構。
(2)林榮期,三層框架結構,自住3人。
2.黃塘村聯興橡塑有限公司倉庫東側高陡邊坡崩塌,北側擋土墻存在嚴重隱患(地質災害點)。
3.東宅村曾獻潘屋后高陡邊坡(潛在地質災害隱患點)。
五、 響應措施
(一)柑市村疏解公路邊不穩定斜坡區域(潛在地質災害隱患點)
1.鎮政府及相關村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后,立即組織應急隊伍轉移受威脅人員,做好被轉移人員的安置工作。
2.轉移路線:受威脅人員轉移至柑市村委會辦公樓。
3.生活保障:鎮政府、村委會為被轉移人員提供日常生活必需品。
(二)黃塘村聯興橡塑有限公司倉庫旁不穩定斜坡區域(地質災害點)
1.鎮政府及相關村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后,立即組織應急隊伍轉移受威脅人員,做好被轉移人員的安置工作。
2.轉移路線:受威脅人員轉移至黃塘村委會辦公樓。
3.生活保障:鎮政府、村委會為被轉移人員提供日常生活必需品。
(三)東宅村曾獻潘屋后高陡邊坡(潛在地質災害隱患點)
1.鎮政府及相關村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后,立即組織應急隊伍轉移受威脅人員,做好被轉移人員的安置工作。
2.轉移路線:受威脅人員轉移至東宅村委會辦公樓。
3.生活保障:鎮政府、村委會為被轉移人員提供日常生活必需品。
六、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分工及工作流程
(一)到達現場。發生突發事件時,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應立即組織村兩委成員趕到現場,快速召集應急小分隊進行先期緊急處置。
(二)快速報告。村主干應同時向鎮應急領導組報告或向“110”報警要求增派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現場救援。
(三)投入前期救援。救援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先救傷員,后救物資,避免人員更多傷亡;對孤、老、病、殘、孕或五保戶等重點救援對象,優先安置。
(四)災后恢復重建和善后處理:
1.災后恢復與重建。根據實際,迅速組織災民災后自救,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2.負責做好死傷者的善后處理和家屬的撫恤工作。
3.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4.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民政賑災工作。
5.協助災民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申請臨時補助。
6.及時統計上報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內坑鎮黨政辦 2021年3月10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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