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作點、社區、有關單位:
現將《靈源街道人居環境整治暨工作考評獎懲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晉江市委靈源街道工作委員會 晉江市人民政府靈源街道辦事處
2022年2月25日
靈源街道人居環境整治暨工作考評獎懲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提升我街道人居環境工作水平,建立健全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壓緊壓實各職能部門(科室)、工作點、社區、保潔公司的主體責任,強化考評結果對工作的促進作用,根據《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晉江市城鄉環境衛生考評辦法》《關于城鄉環衛管理考評結果應用的意見(試行)》(詳見附件1)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制訂實施意見如下:
一、目標任務
進一步完善常態化創城與環境整治工作長效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充分調動各社區參與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全面發揮保潔公司專業保潔能力,實現社區環境整治常態化、規范化、精細化,推動社區人居環境整體水平不斷提升。
二、責任分工
(一)環衛辦:負責建立健全街道環衛保潔管理工作機制;接收、發布、反饋街道檢查考評、市級考評以及晉江市數字城管平臺反饋的環衛保潔工作問題;對環境衛生日常保潔和集中整治整改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二)綜合執法隊:負責對晉江市數字城管平臺反饋的市容問題立即落實整改;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檢查執法力度,對破壞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為給予處置,嚴厲打擊建筑渣土(垃圾)、生活垃圾亂傾倒、雜物亂堆放等現象,依法查處散養戶違法違規飼養家禽家畜行為。
(三)鄉村振興辦:建立健全街道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機制,指導各社區開展人居環境整治和鄉村振興工作,指導各社區做好畜禽養殖整治工作;審核核算社區人居環境整治資金的支出,確保專款專用。
(四)紀工委、黨政辦、黨建辦:對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不重視、推進不力、履責不力、成效不明顯的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采取通報批評、效能問責、政務處分等措施。
(五)各社區:對轄區范圍內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主體責任,負責具體落實人居環境綜合整治方面的檢查、監督、實施工作,做好環衛保潔工作日常檢查管理、督促整改。社區主干(含享受主干待遇的其它“兩委”)、分管的“兩委”、網格包片責任人(以下簡稱社區相關責任人)要分別負總責、親自抓、具體抓:督促保潔公司落實階段檢查考評、市級考評以及晉江市數字城管平臺反饋的整改工作;積極利用房前屋后空地、閑置裸地、破舊房屋等進行景觀整治,著力完善小公園、微景觀、社區道路、污水管網等基礎設施,不斷提升城鄉環境衛生的基礎設施建設水平;發動社區居民做好各自區域保潔及各自房屋配套的污水管修繕工作,與社區居民、沿街店面及企業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附件2);將環衛保潔“門前三包”、建筑垃圾、工業垃圾清理、禁止飼養家禽、房前屋后不亂堆雜物等納入村規民約,在加強正面宣傳的同時及時曝光糾正各種不文明行為,督促環衛公司清理“牛皮癬”等小廣告、清理社區衛生死角,維護好公共區域環境衛生,在社區居務公示欄公布社區環衛保潔舉報電話,方便群眾監督投訴環境衛生方面的問題,建立社區工業垃圾和建筑垃圾處置辦法并組織落實到位;每月定期開展人居環境整治主題黨日活動等。
(六)工作點:工作點下點領導、駐社區干部(以下簡稱工作點相關責任人)是城鄉環境衛生工作的重要包片責任人,負責督促推動各社區落實好城鄉環境衛生的各項工作。對所轄社區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開展監督指導,對社區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存在的難點問題進行協調處理,督促社區對街道檢查考評、市級考評以及晉江市數字城管平臺反饋的問題落實整改;督促社區每月定期開展人居環境綜合整治活動等。
(七)財政所:保障人居環境資金的及時到位,負責對街道級保潔經費的支出進行審核把關,加強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八)城建辦:負責對晉江市數字城管平臺反饋的城市建設問題立即落實整改。牽頭負責建筑垃圾消納場所建設及處置渠道,并指導各工作點、社區抓好組織實施;對各類市政道路、管道、施工工地不文明行為等城鄉環境衛生問題進行處置,牽頭組織、指導、協調各社區做好污水管網建設;協調督促道路路面、井蓋、路燈、信箱、座椅、公交站亭等公共設施臟污、破損的整改,完成街道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宣傳辦:負責落實轄區內公益廣告宣傳工作機制,提高城鄉環境衛生工作宣傳教育的廣泛性、針對性、有效性;指導各社區在城鄉環境衛生問題易發地段設置圍擋及公益廣告,加強對公益廣告版面的日常維護。
(十)企業辦:協調相關職能部門(科室)、工作點、社區對暴露性、無資質的廢品收購站進行處置;聯合工作點、社區指導農貿市場業主規范經營、整改農貿市場周邊次生環境衛生問題。協調電力設施、空中纜線的整理、整改。
(十一)民政辦:規范設置各社區名牌,對破舊污損的社區名牌及時更換。
(十二)交警五中隊:清理“僵尸”車,處置車輛亂停放問題,規范轄區內車輛停放秩序。
(十三)環保直屬二中隊:制定工業垃圾處置辦法,并指導各工作點、社區抓好組織實施;做好轄區空氣質量的監測;對轄區內亂倒、亂堆、亂放工業垃圾等環境污染問題進行立案查處。
(十四)河長辦:對主要河道疏浚清淤、河岸清障,處理水體垃圾、水體污染(水葫蘆),開展主河道、河岸的日常管理檢查,協助執法部門對河道污染、亂搭亂建、亂堆亂放等行為進行處置。
(十五)婦聯:負責通過婦女倡導家庭愛美、小家帶動大家創美,推動“美麗庭院”創建活動,發動居民對房前屋后掃清楚、拆清楚、擺清楚,共同培育各具特色的“美麗庭院”示范戶。
(十六)保潔公司:負責對保潔標段按照合同協議作業標準,扎實開展好各項日常保潔工作,認真履行保潔協議各項事項,對社區自查、街道檢查考評、市級考評、晉江市數字城管平臺反饋及各級各項抽查、檢查和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立即落實整改,做好街道交辦的各項相關工作。
以上各職能部門(科室)還要統籌抓好街道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檢查整改
(一)檢查主體:采取社區自查為主,街道檢查及市級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其中以市級考評為重要依據。
1.社區自查。各社區每月按一定基數(見下表,暫定)對轄區主次道路、背街小巷、房前屋后、公廁、公共場所等區域的保潔情況進行全覆蓋的日常檢查管理,實行網格化包片掛鉤聯系、檢查監督,同時至少安排一名社區兩委負責日常的檢查、對接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實時拍照(含具體位置)發送給保潔公司(同時通報至環衛辦),并督促保潔公司進行整改,及時收集整改后照片,做好相關檢查記錄定期報送給環衛辦匯總(每月10日報送一次,20日報送一次)。全部整改完畢得100分,超額完成的按比例進行加分,按最終得分進行排名、通報。若環衛公司未及時整改,社區每月匯總一次未及時整改點位通報到環衛辦,由環衛辦按合同對環衛公司進行扣罰。
社區 |
人口基數 (含流動人口) |
修正 系數 |
每月檢查基數(處) |
每多檢查整改 1處加分 |
靈水 |
11322 |
1 |
300 |
0.333 |
林口 |
9810 |
0.9 |
288 |
0.347 |
大山后 |
6464 |
0.66 |
258 |
0.387 |
英塘 |
6121 |
0.66 |
246 |
0.407 |
林格 |
4032 |
0.5 |
216 |
0.463 |
小浯塘 |
3897 |
0.5 |
204 |
0.490 |
張前 |
3398 |
0.5 |
180 |
0.557 |
小布林 |
1911 |
0.33 |
153 |
0.653 |
大布林 |
1749 |
0.33 |
135 |
0.757 |
曾林 |
1445 |
0.33 |
117 |
0.853 |
2.街道檢查。由街道檢查工作人員不定期組織對各社區開展隨機檢查,檢查工作人員實時通報人居環境問題的圖片,并下發檢查整改函,限期整改。相應的社區需督促保潔公司整改后,將整改反饋處置情況(整改完的圖片放入整改函)進行反饋。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向相關工作點、街道領導通報,并按上表加分欄進行扣分。
3.市級考評。泉州、晉江兩級考評組根據考評標準每月隨機抽評社區(每個社區步行暗訪30分鐘)、1-2段道路(每段7公里以內)、2個社區的公廁環衛保潔情況。考評結束當天,考評組會制作考評整改函,經審核后報送考評中心通過電子政務平臺下發街道整改。相應的社區和保潔公司需將整改反饋處置情況(整改照片插入整改函)報送至環衛辦。晉江市城市衛生管理考評中心將不定期聯合晉江市電視臺、晉江經濟報社對街道的整改情況跟蹤回訪曝光。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向相關工作點、街道領導通報,并按上表加分欄進行雙倍扣分。
(二)部門聯動
1.工作目標
通過部門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強化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效率,更好的處置城鄉環境衛生重點、難點問題,推動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的開展。
2.工作職責
為更好的推動部門聯動工作的開展,成立街道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附件3),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街道環衛辦、綜合執法隊。
3.工作流程
城鄉環境衛生重難點問題-辦公室受理-上報領導小組-分析問題-協調各職能部門(科室)、工作點、社區開展聯合整治-辦結反饋。
四、考評機制
1.考評標準:以泉州、晉江市考評標準(《城鄉、村居道路考評標準》、《城鄉公廁考評標準》、《晉江市村(社區)環境衛生檢查考評標準》、《晉江市道路環境衛生檢查考評標準》、《晉江市農村公廁管理考評標準》,詳見附件4-8)為準。上級若有修改考評標準,則隨之更新。
2.社區城鄉環境衛生綜合考評機制包括街道、晉江、泉州考評,以及街道級檢查采集問題整改情況、社區檢查上報問題整改情況、考評結果運用等方面,由街道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領導,具體實施。
3.社區城鄉環境衛生考評采取不事先通知隨機暗訪方式進行考評,每個社區步行暗訪30分鐘。
4.社區月考評成績計算公式:①若逢泉州、晉江兩級均有考評時,社區月考評綜合成績=泉州考評成績*30%+晉江考評成績*70%;②若逢只有一級考評時,社區月考評綜合成績=泉州(晉江、街道)考評成績*100%。
社區年度考評成績取月考評成績平均得分。
5.考評成績95分(含)以上為優秀,90分(含)至95分為良好,85分(含)至90分為合格,85分以下為不合格;每月,三級考評的問題將形成整改函下發給各職能部門(科室)、工作點、社區和保潔公司,各職能部門(科室)、工作點、社區和保潔公司需按期將整改情況反饋至街道環衛辦;每月對各社區衛生考評成績及整改反饋情況進行通報,并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相關領導。
6.實行“紅黑榜”通報制度,即對月考評成績前3名的社區列入紅榜,予以表揚,授予流動紅旗,并予以資金獎勵。對后3名的社區列入黑榜,予以相應處罰并追責。
五、考評獎勵
1.市級環衛考評獎勵資金將專項用于獎勵被抽評社區的環衛管理工作。
2.對每月考評綜合成績達到優秀且考評綜合成績排名街道前3名的社區,分別給予修正系數*1萬元的獎勵。社區分管兩委及牽頭的黨支部書記優先在該季度考評進入前25%(即一檔)。對月考評綜合成績為良好且考評綜合成績排名街道前3名的社區,分別給予修正系數*0.5萬元的獎勵。以上月考評綜合成績若為泉州、晉江市考評成績,則追加1倍獎勵。獎勵資金可用于獎勵環衛考評工作實績突出的相關人員。
3.對年度考評綜合成績達到優秀且考評綜合成績排名街道前5名的社區,分別按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給予獎勵;對年度考評綜合成績達到良好且考評綜合成績排名街道前5名的社區,分別按2萬元、1.6萬元、1.2萬元、0.8萬元、0.5萬元給予獎勵。
4. 從街道績效獎金中單列城鄉環境衛生考評獎勵金,用于獎勵環衛考評工作實績突出的相關人員。根據我街道在全市年度排名情況,對街道相關領導、駐社區干部、綜合執法隊、環衛辦、鄉村振興辦、城建辦、河長辦等進行獎勵,1-3名獎勵0.3萬元/人、4-6名獎勵0.2萬元/人、7-10名獎勵0.1萬元/人。
5.對年度考評綜合成績達到良好以上且考評綜合成績排名街道前三位的社區,其社區所屬的工作點相關責任人、社區相關責任人在評先評優推薦時予以優先推薦。
六、追責問責
(一)街道級問責
1.當月排名全街道末3位:由街道主要領導約談工作點相關責任人、社區相關責任人;社區主干在機關例會上作表態發言;列入工作點、社區相關責任人當季度績效考核扣分項目。
2.連續2個月排名全街道末3位:由街道主要領導約談分管領導、工作點相關責任人和社區相關責任人;每次扣發應負重要責任的工作點相關責任人當年度街道績效獎金500元/人;社區相關責任人當季度績效考核不得高于三檔。
3.連續2個月排名全街道末位:對工作點相關責任人、社區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每次扣發應負重要責任的工作點相關責任人當年度街道績效獎金1000元/人;社區相關責任人當季度績效考核為不稱職。
4.連續3個月或全年累計5個月排名全街道末3位:對工作點相關責任人、社區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每次扣發應負重要責任的工作點相關責任人當年度街道績效獎金2000元/人;社區相關責任人當季度績效考核為不稱職、年度考核不得高于三檔。
5.連續3個月或全年累計5個月排名全街道末位:對工作點相關責任人、社區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取消駐社區干部當年度各類評先評優資格,并每次扣發應負重要責任的工作點相關責任人當年度街道績效獎金2000元/人;社區相關責任人當季度績效考核及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上述五點,不重復扣罰,如考評成績均在良好以上的,予以免責。
(二)市級問責
市級以泉州、晉江兩級城鄉環境衛生考評綜合成績為基本依據(分別占30%、70%),按排名對落實環衛管理主體責任不力的相關人員追責問責。
1.市級“約談街道分管領導、工作點下點領導”時:對應負重要責任的工作點其他相關責任人、環衛辦及綜合執法隊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社區相關責任人當季度績效考核不得高于三檔。
2.市級“約談街道主要領導,對分管領導、工作點下點領導效能通報批評”時:對應負重要責任的工作點其他相關責任人、環衛辦及綜合執法隊相關責任人予以效能通報批評,扣發3000元的街道績效獎金;社區相關責任人當季度績效考核為不稱職。
3.市級“對街道主要領導效能告誡,對分管領導、工作點下點領導行政記過處分”時:對應負重要責任的工作點其他相關責任人、綜環衛辦及綜合執法隊相關責任人予以行政記過處分并扣發當年度50%街道績效獎金;社區相關責任人當季度績效考核及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4.市級“對街道主要領導效能告誡,對分管領導、工作點下點領導免職處理”時:對應負重要責任的工作點其他相關責任人、環衛辦及綜合執法隊相關責任人予以行政記大過處分并扣發當年度全部街道績效獎金;社區相關責任人當季度績效考核及年度考核為不稱職,對社區分管環衛工作的社區兩委予以解聘或免職。
5.市級“對街道主要領導予以免職處理”時:對應負重要責任的工作點其他相關責任人、環衛辦及綜合執法隊相關責任人予以行政記大過處分,免除工作點相關責任人、環衛辦及綜合執法隊負責人股級職務并扣發當年度全部街道績效獎金;對社區相關責任人予以解聘或免職。
(三)街道職能部門(科室)問責
泉州、晉江、街道三級城鄉環境衛生考評中,出現職能部門(科室)的扣分點時,扣發科室當年度街道績效獎金500元/次,當出現有重復扣罰時,就高不就低且不因當月重復扣罰。考評成績均在良好以上的或當月考評成績位列晉江市前十名的,予以免責。
七、其他
1.本意見于2022年2月份起執行,試行期暫定1年;
2.街道月考評由街道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召集相關人員組成考評組實施考評;
3.本意見未盡事宜由街道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具體解釋工作。
附件:1. 關于城鄉環衛管理考評結果應用的意見(試行)
2. 門前“三包”責任書
3. 靈源街道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4. 城鄉、村居道路考評標準
5. 城鄉公廁考評標準
6. 晉江市村(社區)環境衛生檢查考評標準
7. 晉江市道路環境衛生檢查考評標準
8. 晉江市農村公廁管理考評標準
附件1
關于城鄉環衛管理考評結果應用的意見(試行)
晉委辦〔2021〕37號
為鞏固成效、促進長效,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常態化創建工作,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提升治理能力和城市能級,現就強化城鄉環衛管理考評結果應用機制、促進城市管理部門和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環衛管理主體責任落實提出如下意見。
一、納入創城綜合考評。建立市文明委統籌領導、市委宣傳部(文明辦)牽頭組織、市文明城市創建綜合考評中心專職專責、效能建設和組織部門共同參與的城鄉環衛管理考評和結果應用機制。將市城管局下屬城市管理綜合考評中心整體劃歸市委宣傳部(文明辦)管理,組建晉江市文明城市創建綜合考評中心,以第三方測評為基本手段、城鄉環衛管理為工作重心,負責開展文明城市創建綜合考評。
二、提高以獎代補標準。將環衛考評獎勵資金由每年400萬元追加到600萬元。每月安排50萬元,對當月考評綜合成績前6名的街道(含街道、經濟開發區,下同),以常住人口和發放比例折算人均獎勵,按第一名100%,第二、三名80%,第四、五、六名60%的比例實行以獎代補,專項用于轄區本級環衛管理工作。
三、采取追責問效措施。把市城管局負責的市區保潔范圍與各街道一并納入考評,以泉州、晉江兩級城鄉人居環境考評綜合成績為基本依據(各占30%、70%),根據人口普查數據設置4類權重系數(市城管局設為98.5%),在一個自然年內逐月計算考評成績,按下列情形對履責不力的環衛管理主體單位(含市城管局和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下同)相關領導采取效能問責、政務處分直至組織處理措施;新任領導不承擔本自然年內其任職之前的責任。
(一)考評成績排名末位
1.連續2個月排名末位:對單位主要領導予以效能告誡;按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對單位分管領導及應負重要責任的包片掛點領導予以免職處理。
2.連續3個月或累計5個月排名末位:按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對單位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予以免職處理。
(二)考評成績排名末3位
1.當月排名末3位: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或委托文明辦主要領導)約談單位分管領導及應負重要責任的包片掛點領導。
2.連續2個月或累計4個月排名末3位: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委托分管領導)約談單位主要領導;對單位分管領導及應負重要責任的包片掛點領導予以效能通報批評。
3.連續3個月或累計5個月排名末3位:對單位主要領導予以效能告誡;對單位分管領導及應負重要責任的包片掛點領導予以行政記過處分。
四、提升環衛考評的績效考核權重。對年均成績排名前6位的單位予以年度績效考核加分,第一名加0.5分,第二、三名加0.4分,第四、五、六名加0.3分;對月考評成績末6位的單位按次計算總量予以年度績效考核扣分,每次0.05分(其中,每月排名末3位的分別加扣0.15分、0.10分、0.05分)。
五、在綜合性榮譽稱號和主要評先評優活動中應用環衛考評結果。對年均成績排名前3位的單位相關領導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在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確定和干部晉職晉級、后備干部推選等選拔任用中予以優先。對年均成績排名末3位的單位,取消當年度綜合性榮譽稱號和綜合性評先評獎參評資格。對年均成績排名末位的單位,扣發當年度文明先進獎勵金50%;文明先進稱號評選的3年屆期內,累計2年排名末位的,取消當屆參評資格。
各類環衛考評具體標準,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考評中心負責制定并組織考評。
本意見于2021年12月1日起試行,試行期暫定1年。
中共晉江市委辦公室 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2
門前“三包”責任書
甲方:晉江市靈源街道 社區居民委員會
乙方:
為推動本社區環境衛生的有序發展,塑造本社區新形象,營造良好的人居環境,讓廣大社區居民積極參與本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共同把我社區建成一個干凈、整潔、有序的衛生社區,甲乙雙方就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事項簽訂本責任書。
一、乙方必須切實、認真履行好門前“三包”責任制,即:包環境衛生、包周邊秩序、包立面整潔。
(一)包環境衛生。保持責任區內地面整潔,及時清除痰跡、污物、廢棄物和積水;制止和勸阻隨地吐痰、亂扔瓜果皮核、煙蒂、紙屑等行為;制止亂倒垃圾、污物、污水、糞便等違法行為;實行垃圾袋裝,并按照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投放袋裝垃圾;禁止在道路上從事車輛維修、家禽家畜屠宰加工、擺攤設點等影響市容和衛生的活動;禁止將門前垃圾掃入道路、下水道。
(二)包立面整潔。社區內臨街建筑物、構筑物的外立面應保持完好、整潔,無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爐口、煙囪等排污口不得朝向街面;建筑物、構筑物上無違法搭建,并應當保持外形完好、整潔,屋頂、平臺、外走廊上無垃圾雜物;沿路建筑物頂部、陽臺上無吊掛、晾曬和對方市容觀瞻的物品;不得在建筑物超出部分設置防護網或吊掛物品;不得在道路兩側搭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禁止亂設廣告牌、告示牌等行為。
(三)包周邊秩序。各種車輛應當在劃定的停放點有序排放;責任區域范圍內不得擅自挖掘道路或占用道路從事生產、修理、加工、宣傳促銷、產品展示等活動;無店外設攤、無亂堆放等行為;負責管護好責任區內各類設施設備,應當保持各類建筑物、通道等美觀、整潔。
二、甲方有權在職責范圍內協助、監督乙方進行門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經查實,甲方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則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并對其進行處罰。
四、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晉江市靈源街道 社區居民委員會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3
靈源街道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蘇振發(黨工委書記)
第一副組長:陳高攀(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常務副組長:鄭偉軍(黨工委副書記)
副 組 長:郭俊慨(人大工委主任)
陳孟哲(黨工委政法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白曉玲(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陳繼祖(黨工委宣傳委員、武裝部部長、靈水工作點下點領導)
洪彬鍫(黨工委委員、秘書)
張天龍(黨工委組織委員、統戰委員、英塘工作點下點領導)
郭東漢(黨工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洪志華(人大工委副主任、英塘工作點下點領導)
張金龍(辦事處副主任、林口工作點下點領導)
蘇孫庚(辦事處副主任、大山后工作點下點領導)
許天苔(辦事處副主任〈科技〉)
羅建兵(二級主任科員)
章翠萍(司法所所長)
張斌強(綜合便民服務中心主任、大山后工作點下點領導)
蔡艷紅(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王曉明(綜合執法隊隊長)
成 員:楊錦鋒(黨政辦主任)
張燕婷(黨建辦副主任)
吳國泰(紀工委副書記、監察組副組長)
洪艷艷(宣傳辦負責人)
陳偉哲(環衛辦負責人)
陳春喜(城建辦負責人)
吳棟樑(鄉村振興辦負責人)
張怡雄(社會事務辦負責人)
陳永基(企業辦負責人)
蔡宗愿(綜合執法隊副隊長)
張 俊(環保直屬二中隊隊長)
柳 飚(交警五中隊隊長)
柯興元(林口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
何華鑫(張前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翁長海(英塘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
楊文質(林格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吳金頂(小浯塘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吳明筑(靈水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吳國州(曾林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王波渟(大山后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
李長慶(大布林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王天胎(小布林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環衛辦、綜合執法隊,主任由王曉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陳偉哲、蔡宗愿同志兼任,成員:吳棟樑、洪艷艷、陳春喜、陳永基。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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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晉江市靈源街道黨政辦 2022年2月2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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