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企業法人及分支機構、營業單位開業、變更、注銷登記(營業單位及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開業登記)
2.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3.設定依據:
(1)《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四條;
(2)《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七條;
4.辦理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名稱;(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三)有相應的管理機構和負責人;(四)有經營活動所需要的資金和從業人員;(五)有符合規定的經營范圍;(六)有相應的財務核算制度。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聯營企業,還應有聯合簽署的協議。
5.有無數量限制及分配數量的辦法:無。
6.辦理流程:
受理(當場) →決定(5個工作日)。
7.申請材料:
【1】營業單位開業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營業單位登記申請書》。(一式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一式一份)
3、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一式一份)
4、主管部門(出資人)主體資格證明。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
5、主管部門(出資人)或企業法人出具的資金數額證明。(一式一份)
6、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申報表)。(一式一份)
7、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及《企業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前置審批指導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規定設立營業單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目錄”規定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8、營業單位經營范圍涉及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及《企業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前置審批指導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規定登記前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提交“目錄”規定部門批準文件。(一式一份)
9.《“多證合一”政府部門共享信息表》(該表格為企業經營范圍涉及我市“多證合一”整合事項時需填報,具體事項詳見表格提示。“多證合一”涉及商務部門的《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受理》、《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以及海關等部門的《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含報關報檢資質)》和《申請原產地證》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企業備案》全部通過全程電子化方式(登錄“福建工商紅盾網網上工商應用平臺”)辦理登記。(一式一份)
【2】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開業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營業單位登記申請書》。 (一式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一式一份)
3、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一式一份)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一式一份)
5、主管部門(出資人)或企業法人出具的資金數額證明。(一式一份)
6、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申報表)。(一式一份)
7、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及《企業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前置審批指導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規定設立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目錄”規定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一式一份)
8、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及《企業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前置審批指導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目錄”規定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一式一份)
9、企業法人登記機關出具的分支機構核轉函。(廈門市以外的我省其他登記機關登記的企業法人在我市設立的分支機構免予提交)(一式一份)
10、單獨申請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準且領取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的,還應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一式一份)
11.《“多證合一”政府部門共享信息表》(該表格為企業經營范圍涉及我市“多證合一”整合事項時需填報,具體事項詳見表格提示。“多證合一”涉及商務部門的《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受理》、《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以及海關等部門的《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含報關報檢資質)》和《申請原產地證》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企業備案》全部通過全程電子化方式(登錄“福建工商紅盾網網上工商應用平臺”)辦理登記。(一式一份)
備注:以上凡是涉及本部門頒發的證照復印件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通過電子證照查詢共享到的證照,不再要求提交相關紙質證照復印件。
8.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9.辦件類型:承諾件
10.收費依據及標準:無
11.年檢要求:年檢改為年報,請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陸福建工商紅盾網申報年度報告并公示。
12.審批決定證件:營業執照
13.注意事項: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申請設立登記適用本規范。
2、可登錄“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門戶網(http://www.qz.fjaic.gov.cn/)”下載相關表格。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他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
4、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申請人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5、以上涉及股東簽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加蓋公章。
6、提交材料涉及提交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的,需提交身份證件正反兩面的復印件。
14.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0595-85659738(窗口)
投訴電話: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訴中心)
0595—85659702 (中心)
行政服務中心網址/網上申報/表格下載:www.jjsp.gov.cn
行政服務中心地址:晉江市羅山世紀大道南1號行政服務中心
15.訴求渠道:
(1)申請人在申請行政許可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2)申請人的行政許可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3)申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4)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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